一、文汇报《商务资讯》广告价目表

*广告尺寸:全版:49cm(高)× 33cm(宽)
*在香港文汇报《商务资讯》刊登广告,全版彩色获赠报100份,全版套红获赠报50份

广告刊例

*广告来稿须写清楚,并注明刊期、面积及盖章签字为凭。
*广告菲林片或书稿如遇损坏或损失,本报恕不赔偿。
*截稿后刊户不得请求停刊。
*广告费一经收妥,客户因故取消刊期,所有广告费概不退还,但可换刊其它广告。
*本报认为不便刊登之广告,有权停刊,退还已收广告费。
*封面全版广告如遇重要新闻,本报得于报名旁加上新闻简介。
*封面或其他制定版位之广告,如遇当日新闻需要,本报有权调至其他版面刊登,广告费则按所刊之版位订价收费。所有广告版面的安排或调动,最后决定权在于本报。
*广告费以人民币计算,收款后发回本报正式收据。
*彩色、专色广告须于五天前定位,三天前来片。
*封面及指定版广告位,客户因故取消或更改刊期,须于刊出前四天以书面通知本报,否则,客户须负责缴付该版广告之50%费用。

广州大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广轻大厦前座
电话:020-81325408
传真:020-81340699
邮编:510040
E-mail:libolin@126.com

 

cc

 

二、香港《大公报》广告价目表

  • 刊登广告必须严格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广告条例以及内地宣传、出版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  • 客户办理认刊手续时,须持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,必要时请客户现时提供送审完备的各类证明材料。
  • 广告稿件必须在刊登前1天送本刊,没有按时送到的,不保证原广告如期刊登,后果由认刊单位自负。
  • 广告原稿必须撰写清楚,文稿用字、用语应规范化,内容必须真实。如因原稿不清楚发生错误由客户负责,如属本刊登错,对错误部分由本刊负责更正,原刊登广告仍按规定收费。广告原稿各有不妥之处,本刊有删改或拒绝刊登权。
  • 刊登广告前,客户须付清全款,因客户违反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本刊无涉。
  • 广告认刊后要求停刊或撤稿,须扣除30%的违约金。
  • 每天下午3时为刊登广告截止日,此后刊登的广告加收20%的加急费。
  • 如需本刊设计制作,需另付10%的设计制作费。
 

三、《瞭望中国》杂志广告价目表

 

四、《阳光杂志》杂志广告价目表

广州大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广轻大厦前座
电话:020-81325408
邮编:510040

电子信箱libolin@126.com